【事项描述】
欠缴税款数额较大(5万元以上)的纳税人在对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进行转让、出租、出借、提供担保等处分之前,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。
【报送资料】
1.必须报送资料:
(1)《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》2份。
(2)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清单。
2.条件报送资料:
无。
【受理部门】
纳税人可在主管国税、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(场所)办理。
【纳税人注意事项】
1.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2.纳税人向国税机关、地税机关任意一方报送报告,可不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另行报送。
【办事流程】
【申请条件】
无。
【政策依据】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)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第362号)
3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10〕106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