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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
发布日期:2017-09-01来源:纳税服务处浏览次数:

【事项描述】 

欠缴税款数额较大(5万元以上)的纳税人在对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进行转让、出租、出借、提供担保等处分之前,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。 

【报送资料】 

1.必须报送资料: 

1)《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》2份。 

2)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清单。

2.条件报送资料:

无。

【受理部门】

纳税人可在主管国税、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(场所)办理。

【纳税人注意事项】

1.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
2.纳税人向国税机关、地税机关任意一方报送报告,可不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另行报送。

【办事流程】

 

【申请条件】

  无。


【政策依据】

1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)

2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第362号)

3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10106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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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:2017-11-17 10:30:48